無錫耀庭慈善基金會 現金治理制度
為增強現金治理,健全現金收付制度,嚴酷執行現金結算要求,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是憑證國家財政制度的有關劃定,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團結本基金會的詳細qing況制訂的,以后也將隨著國家相關政策及基金會的現實qing況的轉變予以修改和完善。
一、現金使用規模:
(1)yuan工人為、獎金、用度;
(2)出差人yuan差盤纏;
(3)營業運動的零星支出備用金;
二、現金收付原則:
(1) 收付現金必須憑證劃定的正當憑證治理,沒有經由審批簽章或逾越劃定審批權限的,出納不予付款。不允許墊支挪用。
(2) 購置物品或支付貨款,只管使用支票、匯款等轉賬方式,鐫汰現金支付量。
(3) 因公外出或購置物品,需jie用現金時,出納一律憑相關認真人審批的、集 團統一印制的jie款單付款。
(4)出納不得私自將基金會現金jie給小我私人或其他單元,禁絕謊報用途套取現金、禁絕使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元或小我私人存入或支取現金,禁絕將基金會收入的現金以小我私人名義存入銀行,禁絕保留賬外公款。 (5)豈論何種泉源收入的現金,原則上應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
三、現金報銷時間劃定
(1)購置物品jie用現金應在購貨后5個事情日內報銷。
(2)出差人yuan差盤纏報銷及出差所jie現金必須在返回后7個事情日內治理報銷手續。
四、庫存現金的保管
(1)庫存現金不應凌駕2000元,凌駕限額要當日送存銀行。
(2)治理現金出納營業,必須做到an日整理、an月結賬,實時掛號 現金日志賬,結出庫存現金賬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實土地址數核對相符。
(3)保管現金要有清靜提防措施,存放現金要用保險柜,保險柜鑰匙要由專人保管。下班要檢查保險柜、窗戶、門,鎖好后,方能脫離。
五、處罰
(1)對違反本措施造成公司損失的,視其qing節輕重,給予處罰。
(2)凡超出劃定規模、限額使用現金,用不切合制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未經批準報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公款私存的,給有關人yuan舉行響應的處罰。
本制度由理事聚會會議審核通事后執行。
201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