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3日,澳大利亞反推銷委yuan會宣布第2022/034號通告稱,應澳大利亞企業Nufarm Limited于2022年3月22日提交的申請,對入口中國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2,4-D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 (2,4-D)]提倡第四ci反推銷日落復審立案視察。本案推銷視察期為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本案視察的產物包羅鈉鹽、2,4-D酸、2,4-D酸中央產物(鹽和酯)、2,4-D酸全配方產物以及所有形式的2,4-D酸。涉案產物的澳大利亞海關編碼為2918.99.00.43、2918.99.00.44、2918.99.00.48、3808.93.00.61、3808.93.00.71、3808.93.00.79。澳大利亞反推銷委yuan會預計將不晚于2022年9月15日向澳大利亞工業、能源和減排部部長提交反推銷日落復審終裁建議。

利益相關方應于2022年5月20日條件交調盤問卷及相關質料至investigations1@adcommission.gov.au或觭hi鬧罷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Unit 1,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或致電+61 3 8539 2408。

2002年4月2日,澳大利亞對入口自中國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舉行反推銷立案視察。2003年3月24日,澳大利亞對gai案作出一定性終裁,決議對中國的涉案產物征收5%~10%的反推銷稅。2007年7月9日,澳大利亞對中國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啟動第一ci反推銷日落復審立案視察,并于2008年1月17日作出一定性終裁。2012年8月10日,澳大利亞對中國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舉行第二ci反推銷日落復審立案視察。2013年1月13日,澳大利亞海關與領土掩護局(The Australian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Service)宣布2013/13號通告,對gai案作出第二ci一定性終裁,決議自2013年3月25日起,繼續對中國涉案產物征收為期5年的反推銷稅。2017年7月20日,澳大利亞對中國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舉行第三ci反推銷日落復審立案視察。2018年3月5日,澳大利亞反推銷委yuan會宣布第2018/21號通告,對gai案作出一定性終裁,決議對涉案產物征收25.6%~35.3%的反推銷稅,措施的有用期至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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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廣霞編譯)

(文 璐校對)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604_-_002_-_notice_-_adn_2022-034_-_initiation_of_a_continuation_inquiry.pdf

(泉源:中國商業救援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