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8日,歐盟委yuan宣布對原產于中國的活頁夾(Ring Binder Mechanisms)作出第三ci反推銷日落復審一定性終裁,同時gai措施還適用于經由越南和老撾入口的活頁夾。決議繼續維持對涉案產物的反推銷措施,對中國香港的World Wide Stationery Mfg征收51.2%的反推銷稅,對中國其他出口商/生產商征收78.8%的反推銷稅。涉案產物的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為ex 8305 10 00(TARIC編碼為8305 10 00 11、8305 10 00 13、8305 10 00 19、8305 10 00 21、8305 10 00 23、8305 10 00 29、8305 10 00 34、8305 10 00 35、83050100418、 8305100037、8305100039、8305100040、8305100042)。本案推銷視察期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損害剖析期為2017年1月1日~推銷視察期竣事。
1995年10月28日,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活頁夾舉行反推銷立案視察。1997年1月24日,歐盟對此案作出一定性終裁。2003年10月,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活頁夾舉行反規避視察;2004年7月,歐盟作出終裁:對越南(豈論是否標明“原產于越南”)出口歐盟的活頁夾征收反推銷稅。2005年4月,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活頁夾舉行反規避立案視察;2006年1月,歐盟作出終裁對原產于中國、經老撾轉口的活頁夾(無論是否注明原產于“老撾”)征收反推銷稅。2008年12月5日,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活頁夾舉行第一ci反推銷日落復審閱察。2010年2月26日,歐盟委yuan會對原產于中國的活頁夾作出第一ci反推銷日落復審終裁。2015年2月25日,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活頁夾舉行第二ci反推銷日落復審閱察。2016年5月12日,歐盟委yuan會對原產于中國的活頁夾作出第二ci反推銷日落復審終裁。2021年5月11日,歐盟委yuan會宣布通告,對原產于中國的活頁夾啟動第三ci反推銷日落復審閱察,同時審查越南和老撾的活頁夾反規避案。
(編譯自:歐盟委yuan會官方公報)
(泉源:中國商業救援信息網)
(潘曉君編譯)
(趙廣霞校對)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3AOJ.L_.2022.170.01.0038.01.ENG&toc=OJ%3AL%3A2022%3A170%3AT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