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7日,澳大利亞反推銷委yuan會宣布第2022/039號通告稱,澳大利亞工業、能源和減排部部長通過了澳大利亞反推銷委yuan會對入口中國的風電塔(Wind Towers)作出的反推銷新出口復審終裁建議,中國企業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Chengxi Shipyard Co., Ltd)的推銷幅度為-5.1%、暫定推銷有用稅率為0.0%。涉案產物的澳大利亞海關編碼為7308.20.00.03、7308.20.00.04、7308.90.00.52、7308.90.00.53、7308.90.00.54、7308.90.00.55、7308.90.00.56、7308.90.00.63、7308.90.00.65、8502.31.10.31和8502.31.90.32。

2013年8月28日,澳大利亞反推銷委yuan會對入口自中國和韓國的風電塔啟動反推銷視察。2014年4月16日,澳大利亞對gai案作出一定性終裁,裁定涉案企業的稅率:中國為15.0%~15.6%、韓國為17.2%~18.8%。2018年7月16日,澳大利亞反推銷委yuan會對入口自中國和韓國的風電塔啟動第一ci反推銷日落復審閱察。2019年3月27日,澳大利亞反推銷委yuan會宣布第2019/33號通告,決議從2019年4月17日起,終止韓國涉案產物的現行反推銷措施;同時繼續對中國的涉案產物實驗反推銷措施,以從價稅方式計征6.4%~10.9%反推銷稅。2022年2月3日,澳大利亞反推銷委yuan會宣布第2022/013號通告稱,應中國企業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提交的申請,對入口中國的風電塔提倡反推銷新出口商復審閱察。

(編譯自:澳大利亞反推銷委yuan會)

(泉源:中國商業救援信息網

(趙廣霞編譯)

(潘曉君校對)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597_006_-_notice_-_adn_2022-039_-_findings_in_relation_to_accelerated_review_597.pdf

https://www.industry.gov.au/regulations-and-standards/anti-dumping-and-countervailing-system/anti-dumping-commission-current-cases/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