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6日,美國國際商業委yuan會(ITC)投票對入口自中國臺灣地域和韓國的聚酯短纖維(Polyester Staple Fiber)作出第四ci反推銷日落復審工業損害一定性終裁:裁定若作廢現行反推銷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時代內,涉案產物的入口對美國海內工業造成的實質性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憑證終裁效果,本案現行反推銷措施繼續有用。在gai項裁定中,5名美國國際商業委yuan會委yuan均投一定票。
1999年4月29日,美國商務部宣布通告,對入口自中國臺灣地域和韓國的聚酯短纖維啟動反推銷視察。2000年3月30日,美國商務部宣布通告,對入口自中國臺灣地域的聚酯短纖維作出反推銷終裁,之后于4月27日修改了終裁效果。2000年5月25日,美國對入口自中國臺灣地域和韓國的聚酯短纖維正式征收反推銷稅。以后,美國先后舉行了三ci日落復審,并劃分于2006年4月3日、2011年9月30日和2017年2月10日三ci延伸了征稅限期。2022年1月3日,美國商務部對入口自中國臺灣地域和韓國的聚酯短纖維提倡第四ci反推銷日落復審閱察。2022年5月9日,美國商務部對入口自中國臺灣地域和韓國的聚酯短纖維作出第四ci反推銷快速日落復審終裁。
(編譯自:美國國際商業委yuan會官網)
(泉源:中國商業救援信息網)
(潘曉君編譯)
(文 璐校對)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2/er0726ll1965.htm